壹、辦理公司歇業需要什麽手續?
公司歇業需要的手續:
1、向稅務機關提出停業歇業登記,並向稅務機關說明歇業的理由,歇業時間,在停業前,企業納稅情況,和發票的使用情況,並填寫稅務機關給的申請停業登記表。
2、填寫完後,將所有相關材料交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過審核後,告知納稅人結清公司稅款後,收回公司相關的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和所有發票。
3、如果稅務機關已經批準公司辦理歇業後,在這期間發生納稅義務,也應及時向納稅部門申報,盡快補交稅款。
4、如果未申請延長營業,或者在歇業期間私自復業的,稅務部門視為已恢復營業,可以直接恢復正常的稅收管理,期間產生的所有稅額,壹律正常繳納。
二、公司歇業後怎麽辦?
1、先後到國、地稅辦理停業(註銷)申請。如果是查帳征收企業,壹般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如有利潤未分配的,先分配利潤,繳納相應稅款,並由稽查局進行查帳(壹般為3年),如沒有發現涉稅行為,則可批準辦理停業(註銷)手續,繳回稅務登記證、發票及發票領購本等資料。壹般是先辦理國稅的手續,憑國稅的批復再到地稅辦理。如果只是停業,則可以不用匯算清繳。但現在有限公司壹般是不批準停業,只批準註銷。
2、憑國、地稅的停業(註銷)批復,以及工商營業執照,到工商局辦理停業(註銷)申請。在完成清算程序後,工商局就會批準註銷申請。如果是停業,則可不用清算。
3、憑工商局的註銷批復,以及社保證,到社保局辦理停保手續。如果繼續參保,或部分繼續參保,可到社保辦理減員手續。
公司生產經營遇到困難,歇業之後,需要先到國稅局和地稅局辦理停業申請,然後拿著國稅局和地稅局的停業批復公司的營業執照,去工商局辦理停業申請,在憑借工商局的停業批復,社保證,到社保局辦理停止繳納社保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