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它的壹個明顯特點是,它不是由政府或政府部門組織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使用非國有資產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和公民個人。
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事實上,民辦非企業單位具有民間性、非營利性、社會性、獨立性和實體性的特點。“非政府組織”是指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部分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這是壹種可以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包括私立和公立機構。此前,擬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申請人需向各級民政部門申請設立許可,經批準後方可登記。
《通知》明確,各級民政部門不得以其他名義實施許可或變相審批。在公布之日前已經受理,尚未完成審批的,應當終止審批,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並作出說明。已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的,有效期屆滿後不再延續許可證。
計劃建立壹個私營非營利養老機構:
申請人應當依法向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實行直接登記。其中,外資和港澳臺資本舉辦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應當向設區的市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登記機關應當按照“壹門壹網壹次”的原則,實行首問負責制,受理申請材料。
《通知》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養老機構管理工作的領導。特別是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取消後,要重點加強對養老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與之相適應的綜合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