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是自己做,也就是納稅人自己做。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稅務機關將推出壹系列優化服務的措施,加強年度匯算清繳的政策解讀和操作指導,分類編制納稅指南,通俗易懂地講解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解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中的疑難問題,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清繳。
二是單位辦公室,即請應聘單位。考慮到大多數納稅人主要從壹個單位取得收入,且該單位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掌握全面、準確,為更好地幫助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公告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者連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指保險營銷員或者證券經紀人)代為辦理。
需要註意的是,納稅人選擇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必須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同時向扣繳義務人提供2019年度除本單位以外的全部綜合所得、扣除、稅收優惠等信息,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是請人代勞,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條件,自主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受托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這樣,受托人需要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需要提醒的是,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在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後,應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有錯誤的,可以要求其更正,也可以自行更正。
擴展數據:
處理所需材料: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公告》第八條明確,納稅人只需報送年度匯算清繳申報表。如果您修改您的基本信息,添加扣除或稅收優惠,您需要壹起提交修改或添加的信息。納稅人需要仔細檢查所提供的信息,以確保其真實、準確和完整。
為便於後續服務和管理,納稅人和代扣繳義務人需將2019年度匯算清繳的相關資料保存5年,自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之日起(即至2025年6月30日止)。
處理渠道:
為方便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上辦稅渠道。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稅務機關也會按照壹定的規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因此,建議納稅人優先使用網上渠道。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互聯網,也可以通過郵件或在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各省(區、市)將指定專門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並向社會公布。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申報表郵寄至相應地址:有用人單位的,應將申報表郵寄至用人單位所在地省(區、市)稅務局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沒有用人單位的,發給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所在省(區、市)稅務局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
同時,為避免因信息不正確或郵寄地址不清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納稅人應清晰、真實、準確地填寫自己的相關信息,特別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系方式等關鍵信息。為了提高辨識度,建議用電腦填寫申報單,打印並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