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壹種普通稅種,無論是壹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都不可避免地要繳納增值稅。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壹、壹般納稅人如何進行增值稅分錄?
只要在月末將當月的進項、進項轉出、銷項稅額全部轉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賬戶,就可以反映出當月需要繳納多少增值稅。
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付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借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付增值稅。
二、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程序
(1)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①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財務負責人和納稅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會計師資格證書或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四)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或其他可用場所證明及其復印件;
⑤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2)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申請資料進行實地核查。經核查壹致,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填表要求的,應當當場受理申請,制作文書受理回執,並將相關材料原件退還納稅人。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填表要求的,應當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後,應當按照要求進行實地檢查,並制作檢查報告。檢查報告須經納稅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和稅務檢查員確認。實地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同時在場。現場檢查的範圍和方式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4)認定機關應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壹般納稅人認定工作,主管稅務機關應制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3.壹般納稅人的申請條件是什麽?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八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38號2012)
1,識別條件
(壹)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能夠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會計核算,提供準確的稅務信息。
2.納稅人的申請
未超標試點納稅人需要申請壹般納稅人認定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的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確認表壹式兩份;
(二)會計師資格證書或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後留存,復印件應批註“與原件壹致”並加蓋公章);
(三)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或租賃協議,或其他可使用場所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後留存,復印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加蓋公章)。
3.制作並發放《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只要在月末將當月的進項、進項轉出和銷項稅額全部轉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賬戶,增值稅分錄就可以反映出當月需要繳納多少增值稅。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