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是指年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單位。
壹、壹般納稅人的會計流程
1.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會計憑證。
2.根據收付憑證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
3.根據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
4.根據賬戶匯總表登記總賬。
5.期末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如果企業規模較小,業務量不多,可以直接在總賬中登記交易,不設置明細賬。實際會計主體要求會計人員在明細分類賬中登記每壹筆業務。總賬中的金額直接從科目匯總表中的金額復制而來。企業可根據業務量每5天、10天、15天、1月編制1賬戶匯總表。如果生意相當大。也可以編輯1天1,可以靈活處理。
二、壹般納稅人賬戶內容
1.每個月要做的第壹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然後在月末或定期編制賬戶匯總表登記總賬,每發生壹筆交易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還要註意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費。如果新企業的開辦費在第壹個月全部轉入費用,折舊的分錄是從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中借入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的原值、凈值和使用壽命計算的。月底要退稅和附加費,其實是地稅的壹塊。是提取稅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以及稅務決策。
3.月末準備好賬戶匯總表後,準備兩筆分錄。
第壹筆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總額轉入本年利潤,將本年利潤從主營業務投入(投資利息、其他業務收入等)中借出。).
第二分錄:借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從今年的利潤來看。
另外,轉賬後,如果差額在借方,就是虧損,不需要繳納所得稅。如果是在貸方,就意味著利潤需要繳納所得稅。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 *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繳預繳稅款;需要結算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結算。代扣代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 *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納稅人應當於每月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次年3月31日前結清收入。納稅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季計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季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