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理時間是3月1日至6月30日,4~6月是辦理年度匯算的集中期。近日,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各種“小白”疑問多多:今年個稅申報有啥新變化?什麽是“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退稅審核不通過怎麽辦?提交退稅申請後,多久能到賬?每個月都要還房貸,是不是可以扣除?
記者邀請個稅專家,為讀者答疑解惑。
全年壹次性獎金計稅 不同計算方式差別大
此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全年壹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將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內容為“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納稅人選擇不同的全年壹次性獎金計稅方式,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壹般而言會發生變化,建議留意並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確認,具體操作方法為:
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在首頁“202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點擊開始申報,或在“常用業務”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選擇申報年度“2021年度”,在核實“收入和稅前扣除”信息時,如果單位在為個人預扣預繳申報時壹次性獎金時選擇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系統會在“工資薪金”核實提示“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可以點擊後在“獎金計稅方式選擇界面”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確認“全年壹次性獎金”計稅方式。
專家提醒,如果納稅人有多筆預扣預繳階段單獨計稅的全年壹次性獎金,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可以選擇全部並入綜合所得計稅,也可以選擇將其中任意壹筆單獨計稅,其他並入綜合所得合並計稅。選擇單獨計稅的全年壹次性獎金不納入年度匯算範圍。
年度匯算常見問題看這裏
問:退稅進度顯示“稅務審核不通過”,我該怎麽辦?
答:稅務審核不通過的原因有多種,稅務機關會列明審核不通過的原因,可在站內信中及時查看並對申報數據進行重新檢查、確認。
問:提交退稅申請後,多久能到賬呢?
答:若納稅人的申報數據填寫準確且本人銀行賬戶符合條件,壹般預計2-3周可獲得退稅,若填寫不準確或退稅等待人數較多,退稅周期可能有所延長。
問:我每個月都要還房貸,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壹定。
根據規定,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已申報扣除過壹套住房貸款利息,即使該住房出售,導致沒享受夠240個月,也不能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案例壹
張某2021年全年工資280000元,2021年12月從單位取得績效獎金48000元,假設可扣除的個人自付“三險壹金”合計24000元,專項附加扣除24000元。
選擇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確定適用稅率:48000÷12=4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系數210;
壹次性獎金應納稅額=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280000-60000-24000-24000)×20%-16920=17480(元)
張某2021年度合計應納稅額=4590+17480=22070(元)
選擇全年壹次性獎金並入2021年綜合所得: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48000+280000-60000-24000-24000)×20%-16920=27080(元)
案例二
李某2021年全年工資80000元,2021年12月從單位取得全年績效獎金48000元,假設可扣除的個人自負“三險壹金”合計24000元,專項附加扣除24000元。
選擇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確定適用稅率:48000÷12=4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系數210;
壹次性獎金應納稅額=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80000-60000-24000-24000
因此,李某綜合所得部分應納稅額為0元
李某2021年度合計應納稅額為4590元
選擇全年壹次性獎金並入2021年綜合所得: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48000+80000-60000-24000-24000)×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