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載易稅門戶軟件並執行安裝程序,選擇合適的安裝路徑。
2. 安裝完畢後,關閉軟件並移除桌面快捷方式。
3. 定位到易稅門戶軟件的安裝目錄,例如位於C盤的ServYou文件夾。
4. 新建文件夾命名為“個稅申報系統”,並為每個需申報稅務的公司創建獨立文件夾。
5. 將易稅門戶軟件目錄復制到各公司的對應文件夾中。
6. 為每個公司生成易稅門戶的快捷方式,並放置到桌面。
7. 使用相應的快捷方式訪問各公司的易稅門戶,進行個稅申報操作。
個稅的報稅流程:
1、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網頁版系統;
2、選擇“我要申報”選項;
3、填寫相關的個人所得稅信息;
4、核對填報信息無誤後提交申報;
5、保存或打印申報回執作為備案。
綜上所述,報多家公司個稅的方法包括下載並安裝易稅門戶軟件,移除桌面快捷方式,創建“個稅申報系統”文件夾並為每家公司設置獨立文件夾,復制軟件目錄到各公司文件夾,生成快捷方式到桌面,最後通過各自快捷方式進行個稅申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壹個納稅年度。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