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理子公司需要五種信息,即:
(1)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2)公司稅務登記原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3)公司原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及公司公章;
(5)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和公司公章。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麽區別?
1,建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的股東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於設立條件和出資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總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向當地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屬於設立分公司;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具有法人資格、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參與經營活動。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獨立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
3、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壹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而是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和做出投資決策來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分支機構的人員、業務和財產由總行系統直接控制,業務活動在總行業務範圍內進行;
4.承擔債務責任有不同的方式。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由於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財務上與總公司統壹。因此,總公司負責清償其經營債務,即總公司應在其全部財產範圍內對分公司承擔債務責任。
5.收到的營業執照不壹樣。子公司領取帶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樣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分公司領取了有負責人字樣的營業執照;
6、產品包裝標簽不同。子公司必須在產品包裝上註明您的姓名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標明自己的名稱和住所,也可以標明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也可以只標明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7.不同的稅。以設立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形式納稅的規定差異較大。因為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它的盈虧要和總公司的納稅結合起來,而子公司是獨立法人。母公司和子公司要分別納稅,子公司只能按照股東在稅後利潤中持有的股份進行分紅。壹般來說,如果公司壹開始就盈利,那麽成立子公司更有利。當子公司盈利時,可以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業務優惠。如果註冊公司經營初期虧損,設立分公司可能更有利,可以減輕總公司的稅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