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核實是否已經完成繳費,壹般繳費完成的訂單可以在2—3個工作日後查詢,如果顯示已經完成,就不需要重復繳費了。
3.如果繳納的是城鄉居民醫保,建議核實是否單位在繳納職工醫保,兩者是不能同時繳納的。
4.可以去醫保中心核實參保人信息是否錄入系統,或者錄入錯誤等。如有問題及時修改,避免影響個人享受醫保正常待遇。
壹、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條件
1、18(含)周歲以上的非從業居民;
2、未滿18周歲城鎮居民
①嬰幼兒(不包含出生28天以內的);
②學齡前兒童;
③中小學階段學生(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就讀的在籍學生)。
3、已經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未辦理醫療保險續接人員;
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納標準
1、普通人群繳費標準
①本市戶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元;
②非本市戶籍居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09元。
2、特殊人群繳費標準
低保戶、五保戶、孤兒、重度殘疾人員和純二女結紮戶等特殊人群,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個人不繳費。
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方式
1、城鎮戶籍居民
以家庭為單位繳費,已辦理參保代扣手續的,需保證扣費存折余額充足;未辦理參保登記的,持戶口簿、身份證和銀行卡(存折)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鎮(街)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辦理參保和銀行代扣繳費手續。
2、農村戶籍居民
由各村(社區)委會組織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和征收工作,各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負責辦理相關參保、變更手續。
3、在校學生
可以隨家庭壹起參保繳費,也可以學校為單位統壹參保。
四、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準
1、住院醫療待遇
①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報銷比例為85%;
②壹級醫院報銷比例為75%;
③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70%;
④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2、門診醫療待遇
①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50元;
②門診統籌最高支付為900元;
3、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
壹個年度內門診慢性病起付標準為500元
4、學生和兒童門診醫療待遇
學生和兒童意外傷害符合相關規定的最高支付限額可達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