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公務用車、通勤車辦證
依照法律法規噴塗規範標誌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救護車、公務車等車輛,無需辦理通行證。
其它普通公務車輛,憑“雙證”在全市範圍內通行。“雙證”即《興山縣疫情防控期間車輛通行證》及《公務派遣證》,“雙證”在全市範圍內互認。
因公務需要跨地市通行的,需通過“湖北交警”線上辦理電子通行證。
二、關於運輸物資車輛辦證
從3月1日至3月10日,運輸物資車輛須憑證通行。以下任意壹種情況,均允許通行。
紙質版證件
1.自行下載打印的交通運輸部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
2.自行下載打印的省商務廳印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
3.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開具的車輛通行證明;
電子版證件
各類車輛可通過“湖北交警”線上辦理的電子通行證出行,具體對象和流程為:
1.電子通行證申領對象
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直接調撥的疫情防控物資和人員運輸車輛;
參與醫療救治、城市運行、企業生產、社區管理、誌願服務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車輛;
其他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使用的車輛。
2.申領流程
打開手機微信,搜索“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關註之後,點擊左下角“辦通行證”,進行實名認證;
查看提示,顯示本系統僅用於疫情相關應急處置單位辦理車輛通行證,當前湖北疫情防控處於膠著對壘的關鍵時刻,非疫情防控車輛請勿申請;
輸入單位聯絡人姓名、聯絡人電話,選擇提交審核審批的指揮部並輸入驗證碼口令,上傳單位信用代碼證。農業生產物資車輛聯系人劉建,電話18871712273;工商企業物質運輸車輛聯系人譚華榮,電話15727267767;醫療防疫、社會捐贈等其他車輛聯系人馮婕,電話15872424273;通行證核發聯系人萬波,電話13972038243。
添加車輛,選擇號牌種類,輸入車牌號碼,選擇車輛類型,選擇運載類別,輸入運載內容,選擇通行時間,輸入計劃路線;
添加人員,司乘信息中必須填寫所有車上人員信息,否則將影響核驗通行;
根據各專班審核要求,提交運輸證明或人員流動許可文件;
提交完成後,點擊“接收審核結果通知”;
3.運輸物資車輛具體要求如下:
車上司乘人員不得超過2人;
車上人員必須都持有《健康證明書》;
司機持有駕駛證、同行押運人員持有押運員資格證、同行裝卸工持有《公務派遣證》。
三、經高速公路通行的車輛
依照法律法規噴塗規範標誌的車輛,如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救護車、公務車,無需通行證。
普通公務車輛,憑“雙證”通行。
其它車輛必須通過“湖北交警”線上辦理電子通行證。
四、其他有關要求
嚴格執行生活物資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對運輸糧、油、蔬菜、肉、奶、蛋、禽肉、副食、水產品、嬰幼兒奶粉、水果等重要生活物資車輛確保在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鄉村道路通暢有序。
因求醫、透析、孕檢、購藥的車輛等特殊情況確需通行的憑醫院病歷、出院證明,允許當日在本縣轄區內往返通行。
經縣指揮部批準復工的企業或準許開業經營配送生產生活物資的經營戶所需的通勤車輛,由行政主管部門出具通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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