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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報但未繳納稅款有罰款嗎

已經申報了但是未繳納稅款,那應該繼續進入電子稅務局,點擊稅款申報及繳納選項,把當期應該繳納的稅款繳納,如果過了申報期再繳納會有滯納金,會影響單位納稅信用等級評分。

如果申報有誤,需要修改或者撤銷的,可以進入電子稅務局撤銷申報,然後根據正確的數據填寫再次申報,繳納稅款。過了申報期的話,要去稅務大廳更正申報,電子稅務局不好操作。

增值稅申報逾期,必須進行補申報。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處以罰款。如果有應交納稅款,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具體補報步驟:

需要帶著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手工填寫稅務報表(增值稅申報表)去當地國稅大廳申報,申報期限壹般是每月前十五日,不過可能會扣壹些罰款。

ps:有相關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申報成功說明妳按照規定進行了納稅申報。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條 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申報以後需要繳納稅款也就是說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是報稅的兩個程序只申報未繳納是沒有完成納稅程序的。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六十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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