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權轉讓給個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將公司債權轉讓給個人需要具備的條件是:
1.必須有有效的債權。債權轉讓必須有有效的合同。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將無效的債權轉讓給他人,或者將已消滅的債權轉讓給他人,是不能轉讓的標的。這壹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受到損害;
2.債權轉讓人和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轉讓達成協議。債權人和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轉讓達成協議。債權轉讓是壹種處分,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讓主體不合適,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那麽債權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
3.被轉讓的債權必須是可以轉讓的。被轉讓的債權必須是可以轉讓的,有四種合同權利是不能轉讓的:
(1)根據債權性質不能轉讓的債權包括因個人信托關系產生的債權和因特定身份關系繼承的債權;
(2)屬於從權利的債權,根據主權利的轉讓而轉讓。如果把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開歸類轉讓,本質上是不允許的。
(3)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可轉讓的債權=第四類是法律規定不可轉讓的債權。由於債權的特殊性,法律規定債權不能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對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進行管理和監督。單位和個人在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和取得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