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匯算清繳處理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匯算清繳處理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匯算清繳處理

1、針對以前年度費用的調整:

針對調整以前年度的成本費用,稅務機關又分為在次年的匯算清繳期內和匯算清繳期以外的調整及其他情形:

1.1、企業若是在匯算清繳期以內的調整,則根據國稅發[2009]79號規定“第十條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內發現當年企業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在匯算清繳期內重新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

1.2、企業若是在匯算清繳期以外的調整,則根據以下文件規定不得在稅前作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稅發[1997]191號的規定:關於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應提未提扣除項目不得轉移以後年度補扣的截止時間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6]79號)規定的“企業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各類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不得移轉以後年度補扣”,是指年度終了,納稅人在規定的申報期申報後,發現的應計未計、應提未提的稅前扣除項目。

1.3、其他情形為企業因稅法或政策的規定作追溯調整的,則需要補申報可以稅前扣除。

2、針對以前年度的調整:企業由於自身的原因導致的少計、漏計以前年度收入,則通過以前年度損益科目調整,從而引起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企業需要通過補充申報。

補充申報引起的應納稅額的抵繳額或補繳額,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第41行“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在本年抵減額”或第42行“以前年度應繳未繳在本年入庫所得稅額”。

3、針對收入未申報或成本費用多申報的處罰:

根據國稅發[1997]191號的規定:

壹、關於納稅檢查中查出問題的處理

(壹)對納稅人查增的所得額,應先予以補繳稅款,再按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給以處罰。其查增的所得額部分不用於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二)在減免稅期間查出的問題屬於盈利年度查增所得額部分,對減稅企業、單位要按規定補稅、罰款,對免稅企業、單位可只作罰款處理;屬於虧損年度多報虧損的部分,應依照關於納稅人虛報虧損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國稅函[2005]190號的規定:

“壹、虛報虧損的界定。企業虛報虧損是指企業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申報的虧損數額大於按稅收規定計算出的虧損數額。

二、企業故意虛報虧損,在行為當年或相關年度造成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適用《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第壹款規定。

三、企業依法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年度或處於虧損年度發生虛報虧損行為,在行為當年或相關年度未造成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適用《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壹款規定。”

內資企業應如何進行匯算清繳?

通常情況下,想要順利完成內資企業匯算清繳,企業必須事前對如下事項進行把握:

1、內資企業匯算清繳期限

壹般而言,內資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通常,內資企業需要:(1)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2)年度終了後四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3)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結清應補繳稅款。

2、內資企業匯算清繳註意事項

在現實社會經濟中,內資企業進行納稅申報以及匯算清繳,還需註意以下事項,這樣才能夠確保匯算清繳工作地順利進行,進而維護企業財稅安全。這些註意事項具體如下:

(1)實行按月或按季預繳所得稅的內資企業,其納稅年度最後壹個預繳期的稅款應於年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和預繳,不得推延至匯算清繳時壹並繳納;

(2)若內資企業已按規定預繳稅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需在申報期限內提出書面延期申請,並在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後,在核準期限內辦理;

(3)若內資企業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可申請延期辦理,但應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4)內資企業在納稅年度中間破產或終止經營活動的,應自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60日內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並依法計算清算期間的企業所得稅,結清應繳稅款。

(5)內資企業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合並、分立的,如若納稅人地位發生變化,則應在辦理變更登記前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及時進行匯算清繳,並結清稅款;而如果內資企業地位不變,則納稅年度可連續計算。

3、內資企業匯算清繳程序

壹般而言,內資企業想要規範完成匯算清繳操作,還應明確匯算清繳程序。通常,內資企業進行匯算清繳,大致遵循以下流程:

(1)填寫納稅申報表並附送相關材料

這些材料具體包含:a、企業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附表;b、財務、會計年度決算報表及其說明材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c、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d、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e、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f、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2)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並審核內資企業所報送的材料

(3)內資企業如發現申報不實,可填報《企業所得稅自查申報表》向稅務機關主動申報糾正錯誤

(4)結清稅款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匯算清繳處理。小編對這壹問題給大家帶來的介紹就到這裏了,相信大家看完內容後都應該了解的差不多了,如果妳們還有其他的會計問題想要向我們咨詢的,可以直接點擊我們的答疑中心!

  • 上一篇:壹級建造師有什麽好的學習方法可以用來通過考試,求通過的高手秘籍~ ~ ~
  • 下一篇:妳對銀行的流水有什麽看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