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報銷申請:員工出差或異地工作時,應先向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提交報銷申請;
2.審核報銷申請:公司財務部審核報銷申請,確認報銷的合規性;
3.備案手續:審批通過後,由單位財務部門辦理員工異地報銷備案手續,包括網上預約、提交相關材料等;
4.提交材料:員工需要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如報銷申請表、發票、賬單、證明文件等。,並提交給財務部;
5.審核備案材料:財務部對提交的備案材料進行審核,確認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
6.備案:審核通過後,由財務部門將備案材料交地稅部門備案;
7.取得備案證明:稅務部門審核通過後,員工可以到當地稅務部門取得備案證明進行異地報銷。
異地報銷備案材料:
1.醫療費用原始發票:要求提供就醫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原始發票,包括門診費用、住院費用、檢查費用、治療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2.門診或住院病歷原件:您需要提供門診或住院病歷原件,以證明您的醫療及相關費用;
3.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您需要提供持卡人的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證明您的醫保情況;
4.住院發票或出院小結原件:住院的,需提供住院發票或出院小結原件;
5.異地就醫申請表:需填寫異地就醫申請表,並加蓋相關部門或單位印章;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醫生就診城市的居住證明、相關醫院的介紹信等。
綜上所述,具體操作可能因地區和政策而異。申請前可以仔細閱讀相關政策法規,或者咨詢當地財政稅務部門。異地報銷備案涉及相關政策法規。申請前請仔細閱讀相關政策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