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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個人所得稅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目前疫情期間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大家非常關註的壹個話題。疫情期間,社會經濟發展受到壹定打擊,企業發展受阻,居民個人收入也會受到影響。所以國家也制定了壹些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它的內容是什麽?

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1,居民個人獲得全年壹次性獎金。65438+2023年2月31之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收益。將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取得的金額,根據按月折算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分別計算納稅。

2.2023年65438+10月1日至65438+2月31日,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人員,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制定的標準包括各級政府制定的補貼和獎金標準。

3.65438+10月1至65438+2023年2月31,單位向個人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不含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4.自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納稅人與照料3歲以下嬰幼兒的子女有關的費用,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可以選擇由配偶壹方扣除扣除標準的100%,也可以選擇由配偶雙方扣除扣除標準的50%。壹旦選定,就不能在壹個納稅年度內更改。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政策

1.2022年3月31日前,小規模納稅人繼續享受減按1%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優惠待遇;適用3%扣繳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預繳增值稅減1%扣繳率;

2.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收入適用3%的征收率,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提率的增值稅預繳,暫停增值稅預繳。

3.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4年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可在50%的征稅範圍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4.小規模納稅人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202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減按1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2022年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減按654.38+0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5.小規模納稅人為個體工商戶的,在2021、1至1、2022、12、31期間,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6.小規模納稅人為30人以下企業的,2022年6月65438+2月31日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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