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疫情防控期間免稅收入(公***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等)需要與其他應稅項目分開核算清楚,賬務上直接確認收入,無需確認銷售方的增值稅.即:
(1)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2)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生產成本
應付職工薪酬等
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對應的進項稅額是不能抵扣的,如已抵扣需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由於政策發布的比較晚,在此之前有的企業已經確認了增值稅的部分,可以參考以下2種方式處理:
方式壹: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方式二: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疫情期間社保減免會計分錄怎麽做?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應用指南:"政府補助表現為政府向企業轉移資產,通常為貨幣性資產,也可能為非貨幣性資產.政府補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壹)財政撥款......
(二)財政貼息......
(三)稅收返還.稅收返還是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先征後返(退)、即征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的稅款,屬於以稅收優惠形式給予的壹種政府補助.增值稅出口退稅不屬於政府補助.
除稅收返還外,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減征、免征、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形式.這類稅收優惠並未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不作為本準則規範的政府補助.
(四)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
疫情期間減免社保也屬於未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不應作為政府補助準則的範圍,則核算上建議直接不計提減免的社保.
疫情期間免交增值稅怎麽做會計分錄?對於這些行業性的免稅,以及階段性減征稅額的情況,在會計記賬時都應當將收入如實記入,再將減免的稅款記做政府補助收入,筆者認為這樣是更為妥帖的,而社保費的減免也可以不計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