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分別從要素成本、財政收入、金融安全、外貿出口等方面提出了措施,並總結出四個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第壹,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要素成本
近年來,浙江堅持把降本減負作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旨在通過降本減負來換取企業發展的加法和市場活力的乘法。2019年浙江為企業減負2280億,今年為企業減負2700億。
此次發表的意見明確指出,必須進壹步降低中小企業的電、氣、物流成本。其中,工業用電價格根據國家政策及時調整,工業用水、天然氣價格下降10%,為期3個月。
第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支持
對中小企業實行稅收減免和延期支付,嚴重影響了疫情的生產經營。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減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可依法申請延期納稅,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減輕企業社會保險費負擔,對不裁員、不裁員的參保企業,可退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生產經營暫時出現困難、有望恢復的保險企業,不裁員、不雇工的,可按照企業和職工六個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確定退費標準。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支持受疫情嚴重影響的中小企業的國內外展覽費用。中小企業出租國有資產用於經營的,第壹個月免收租金,以後兩個月減半收取租金。
第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
2019年,浙江省大力實施融資暢通工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3%和6%,有效緩解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此次發表的意見進壹步提出了相關支持。這些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加強信貸救濟。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放貸或斷貸。面臨還款困難的企業必須提供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合作。
降低融資成本,綜合運用各種措施為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融資資金,目標是降低普惠性小額信貸綜合融資成本五個百分點左右。
優化金融服務,組織金融機構開展網上服務,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簡化信貸審批流程和材料,有效滿足企業流動性需求。同時,《意見》強調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作用。
第四,加大對中小企業外貿出口的支持力度。
去年浙江出口占全國份額13.3%,同比上升0.4個點。中小企業是浙江出口的主力軍。該意見進壹步提出了三項支持政策。
如當地政府和貿促會因疫情無法履行國際貿易合同,應積極向中國貿促會申請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證明。
減免檢疫費,幫助防疫,捐贈設備物資,免除檢疫費。對疫情原因增加的商檢項目,應按實際成本收取費用。
加大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力度,對出口企業保單出口信用保險保費進行全額補貼,提高保險壟斷性和承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