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至於壹般納稅人,仍應按照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當然,如果屬於提供公***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則免征增值稅。
增值稅稅率計算是根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或其他具體情況,對其應稅事項,按照國家規定的稅率,采取壹定的計算方法,計算出納稅人的應納稅率。每種稅都明確規定了應納稅率的具體計算公式,但其基本計算方法相同,即
應納稅率=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公式中的“計稅依據”在具體運用時,又涉及兩個概念:
1)計稅單位,亦稱計稅標準、課稅單位。它是課稅對象的計量單位和繳納標準,是課稅對象的量化。計稅單位分為從價計稅、從量計稅和混合計稅三種。
2)計稅價格。對從價計征的稅種,稅率壹經確定,應納稅率的多少就取決於計稅價格。按計稅價格是否包含稅款劃分,計稅價格又分為含稅價格和不含稅價格兩種。
增值稅發票的稅率如何計算
1、金額(含稅)/1.17=金額(不含稅)*0.17=稅額。
2、稅額/0.17=金額(不含稅)*1.17=金額(含稅)
特別記憶:
銷售交通運輸服務、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及銷售或進口“正列舉”的農產品等貨物(見附件1),稅率為9%;
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稅率為13%;銷售無形資產(除土地使用權為9%),稅率為6%;出口貨物,稅率為0;
納稅人轉讓不動產、不動產經營租賃、提供建築服務、銷售自行開發房地產(以下簡稱四項業務),稅率全部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