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具體法規如下:
壹、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第三十壹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362號)第四十壹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壹條所稱特殊困難:
(壹)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壹條第二款的批準權限,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
延期納稅申請流程是什麽?
1、打開"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正確輸入企業信息、密碼與驗證碼,點擊"登錄".
2、進入電子稅務局主界面,選擇"我要辦稅"菜單,點擊"稅務行政許可".
3、在列表中,選擇"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點擊進入.
4、填寫《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主要填寫表中"第三部分: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延期申報的稅種、延期期限以及延期原因.
5、復核無誤後,選擇"下壹步",預覽申請表,點擊"提交",並等待審批.審批通過後,企業可延期申報納稅事項.
註意:企業必須按照延期申報的期限,按時完成納稅申報.企業應提前申請延期申報,以免造成逾期申報而發生稅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