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農產品包括以下六種:
壹是自產初級農產品的銷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物品免征增值稅: (壹)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初級農產品的具體範圍由《農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確定。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其成員生產的農產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據《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銷售自產農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三、種子生產企業以特定的生產經營方式,生產和銷售種子。
2010、12、1根據《關於種子生產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第17號),種子生產企業以下列生產經營方式生產銷售種子,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己的農產品,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 *》為依據
1.種子生產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租賃土地雇傭農戶或員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過烘幹、脫粒、風選等深加工後出售。
2.種子生產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托農戶繁育並從農戶手中收回,經過烘幹、脫粒、風選等深加工後出售。
四、從事蔬菜批發和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
2012、1起,根據《關於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蔬菜是指可以作為副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和少數可以作為副食的木本植物。經過挑選、清洗、切割、幹燥、包裝、脫水、冷藏和冷凍等過程加工的蔬菜屬於蔬菜的範圍。
五、壹些新鮮的肉和蛋制品
2012、10、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鮮肉蛋制品免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肉蛋制品免征增值稅。
1.免征增值稅的鮮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分割的鮮肉,冷藏或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
2.免征增值稅的鮮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與其外殼分離的蛋液、蛋黃、蛋殼。
六、采取“公司+農戶”的經營模式銷售畜禽。
根據《關於納稅人以“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自13年4月起,納稅人采用“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養殖,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托養殖合同,為其提供畜禽種苗、飼料、獸藥、疫苗(所有權歸公司),農戶飼養。
農業生產者銷售自己生產的農產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