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鄉居民和單位存款
(1)活期賬戶:0.36%
(二)定期
1,整存整取
三個月:1.71%
半年:1.98%
壹年:2.25%
兩年:2.79%
三年:3.33%
五年:3.60%
2.整存整取,存本取息。
壹年:1.71%
三年:1.98%
五年:2.25%
2.居住和工作(壹年內壹次性和壹次付清同檔次利率6折優惠)
二。約定存款:1.17%
三。通知存款
壹天:0.81%
七天:1.35%
:利息稅
利息稅實際上是個人所得稅的壹個稅目,即“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
目前國家規定儲蓄存款利息暫免利息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工作的通知》,從2008.10.9起暫免征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即從2008.10.9起暫免征收利息稅。
請註意,並非2008年6月5438+00.9之後賺取的所有利息都是免稅的,但儲蓄存款賺取的利息是分階段征稅的:
1.1999.10.31之前的儲蓄存款利息,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2007年6月5438+0999.11日至2007年8月14日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減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3.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減按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10.8;
4.2008.10.9(含10.9)以後的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利息稅的作用:
1.居民收入水平受利息稅征稅的影響,調節財富不平等和貧富差距。
2、通過實際利率變化來影響居民儲蓄。
3.促進居民儲蓄向投資領域轉移。
4.通過降低民間投資的機會成本來促進民間投資的增加,形成社會投資的持久增長機制。
5.抑制儲蓄增長,擴大經常性消費支出。
6.增加財政收入。
銀行稅前利息計算公式
1,稅前利息=本金×利率×存期
2.利息稅=本金×利率×存款期限×稅率
3.稅後利息=利息×(1-利息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