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罪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遺漏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修正案七,該罪已被偷稅罪取代。
在犯罪構成要件上,偷稅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客體是國家稅收征管秩序。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刑法所列偷稅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實施犯罪,這是偷稅罪與其他犯罪的顯著區別。
3.壹般情況下,該類犯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構成(稅務人員為該類犯罪的* * *罪犯除外)。此外,由於稅收征管對象的特殊性,偷稅罪在很多情況下具有典型單位犯罪的特征。
4.主觀上是故意的。
罪與非罪的界限
首先要註意區分偷稅漏稅。偷稅,是指納稅人(包括扣繳義務人)沒有按照稅法規定故意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屬於壹般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應責令其補繳已漏繳的稅款,並加收滯納金。逃稅是壹種有明確目的的蓄意行為。在性質上,偷稅比逃稅嚴重得多,且偷稅情節嚴重,符合規定的偷稅罪條件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要註意區分偷稅漏稅和避稅。所謂避稅,是指通過合法手段減少或不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廣義的偷稅包括逃稅和避稅。雖然偷稅和避稅都是減輕或不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但兩者有本質區別:避稅是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依照法律規定采取各種方法故意減輕或免除稅負的行為,多數情況下符合立法本意,如利用經濟特區稅收優惠政策投資經濟特區,有的則是利用稅法不完善;偷稅是在納稅義務發生後,以非法手段減少或不履行納稅義務。任何情況下,偷稅漏稅都是國家法律不允許的。對於利用法律漏洞逃稅,只能通過不斷完善稅法來防範。對於偷稅漏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強打擊力度是減少偷稅犯罪的重要手段。
第三,要註意區分壹般偷稅和偷稅犯罪。該條明確規定了偷稅罪的定罪標準,是區分壹般偷稅罪和偷稅罪的標準,必須嚴格執行。該條對單位偷稅犯罪和個人偷稅犯罪的定罪數額標準沒有單獨和不同的規定,主要是規定了偷稅比例和偷稅數額的雙重標準。因此,與其他單位犯罪數額標準普遍高於個人不同,單位偷稅犯罪與個人偷稅犯罪的定罪數額標準是壹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 * *納稅人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