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合規的扣稅憑證
增值稅抵扣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證明。取得的增值稅抵扣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2.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信息不完整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應當有書面合同、支付憑證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發票。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三。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有應稅行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開票錯誤或銷售折扣、暫停或退回的。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得按規定抵扣銷項稅額或銷售額。
四:成本費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比如在房地產企業的成本構成中,如前期開發費用、支付給被拆遷人的拆遷補償款、支付給農戶或村委會的青苗補償款、工資薪金、傭金(業務信息費)、政府基金、差旅費等。,因為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無法生成進項稅抵扣。
動詞 (verb的縮寫)取得虛假增值稅專用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33號(2012)規定:“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就虛開的數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應當按照虛開的數額補繳增值稅;已申報繳納虛增額增值稅的,不再按其虛增額繳納增值稅。對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納稅人取得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作為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其進項稅額。因此,付款人取得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作為進項抵扣。
6.不符合進項稅抵扣規定的特殊專用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異常抵扣憑證抵扣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對納稅人取得的異常憑證進行調查核實。尚未申報扣款的異常憑證,暫不允許扣款。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規定的,應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已申報抵扣的異常憑證,不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規定的,將轉出進項稅額。
七。獲得失控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失控是指防偽稅控企業遺失、被盜金稅卡中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被列為異常戶的防偽稅控企業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失控發票,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壹般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按異常戶登記失控專用發票後,向稅務機關申請防偽納稅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通過防偽納稅申報子系統的逾期納稅申報功能受理納稅申報。如發現賣方已申報繳納稅款,賣方主管稅務機關可通過調查系統向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並回復。失控發票可作為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八:善意取得虛假專用發票無法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
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買賣雙方存在真實的交易,買方並不知道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通過非法手段取得的。已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如能再次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允許抵扣進項稅額;不能再次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或者收回已抵扣的進項稅額。
九:非客觀原因造成的專用發票逾期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自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並於認證次月的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申報的,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涉嫌非稅務機關責任的、因技術錯誤造成的非法發票。
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發現涉嫌非法發票無法認證、認證不符、密文有誤、重復認證、認證時失控、認證後失控、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發票中所列買方納稅人識別號與申請認證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不符)。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與認證不符和發票代碼號與認證不符(密文與明文比對,發票代碼或號碼不符)的發票,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應將發票原件退還企業,企業可以要求銷售者重新開具。對重復認證、密文不正確、認證不壹致(不含發票碼號認證不壹致)、認證時失控、認證後失控的發票,暫不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稅務機關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門作為案源查處。經稅務機關確認屬於稅務機關責任,因技術錯誤造成的,允許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非稅務機關責任、因技術錯誤造成的,不得作為進項增值稅抵扣憑證。
XI:沒有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服務清單的匯總發票。
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二條規定,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以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應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服務清單,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因此,如果沒有供應商開具的銷售清單,“壹批材料”的發票、運輸發票、辦公用品、勞保用品都不能抵扣。
十二: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票價不壹致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對象為支付貨物和勞務。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時,支付的對象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售單位和服務提供者壹致,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所以票價不壹致就不能抵扣進項稅。
十三:營改增前簽經濟合同,營改增後交錢,開具專用發票。
營改增前簽訂的材料采購合同已履行完畢,但建材在營改增後收到,用於營改增前未完工程,僅在營改增後支付給供應商,並收到材料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施工房地產企業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營改增前采購的物資已用於營改增前完成的建設工程,營改增後支付貨款,並收到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營改增前購買的設備、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增加支付,但營改增後收到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