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基本賬戶:
基本賬戶是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賬戶,日常業務活動的資金收付和工資、獎金、現金的支取均可通過該賬戶辦理。儲戶只能在銀行開立壹個基本賬戶。開立基本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條件。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壹個單位只能選擇壹家銀行申請開立基本賬戶。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應填寫《開戶申請書》,將上述文件提交到加蓋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上,經銀行核準並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簽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賬戶。
②專用賬戶:
專用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專門管理和使用其專用資金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各種專項資金的收付,適用於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托資金、金融機構存放的同業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付金、住房資金、社會保障資金、收入匯出資金、業務支出資金、黨、團、工會所在組織。
③輔助賬戶:
輔助賬簿作為總賬簿體系的補充,對壹些財務業務進行登記備查,對於實行集中核算的統管單位尤為重要。輔助賬戶的設立,便於單位隨時掌握單位的資金活動和結余情況。它是單位與核算中心對賬的重要依據,有利於單位與核算中心的業務銜接,有利於加強單位的財務管理。可以為本單位或本系統的特殊會計信息需求提供必要的信息。
擴展數據:
不同存款人開立基本賬戶,應按以下要求向商業銀行相關網點出具證明:
1.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2.非法人企業應出具營業執照正本。
3.實行預算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準或備案證明和財政部門同意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準或登記證明。
4.軍隊和武警團級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分支(分隊),由軍隊團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和武警總隊財務部門出具開戶證明。
5.社會團體應當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宗教組織還應當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者證明。
6.民辦非企業組織應當頒發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7.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8.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商投資企業駐華代表機構、辦事機構應出具國家登記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證書。
9 .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
10.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11.獨立核算子公司應由其主管部門出具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和批文。
12.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存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的,還應當出具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登記證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能取得稅務登記證的,不得核發。約7個銀行工作日,銀行即可收到基本存款賬戶管理卡。
參考資料:
基本存款賬戶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