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作為公眾性公司,披露信息是其與公眾進行交流的最基本形式。股票價格的形成是建立在真實信息的基礎上的。如果股份公司信息披露虛假,故意誇大公司的業績或者經營狀況,就會造成投資者盲目投資,股票價格發生異常波動,以致不能真實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南海泡沫事件”就是南海公司為了達到圈錢的目的,故意編制公司的虛假信息,給投資者描繪了壹幅金燦燦的通往“黃金寶殿”之圖,其實這幅承載著投資者狂熱希翼的致富之圖,不過如水中月、鏡中花般虛無縹緲,最終只能因公司經營的真相被揭穿而成為南柯壹夢。許多效仿南海公司的其他股份公司,也沒能逃出幻滅的結局。
原因之二:英國政府的態度不理智。
雖然證券市場自身對股票價格的形成有壹定的調節能力,但政府的監管依然不可少。英國政府在對待南海泡沫事件的態度上並不理智,從事件發生前“過度放縱”到事件發生後“壹下管死”,從壹個極端走到了另壹個極端。
南海泡沫事件發生前,英國政府過度地縱容南海公司,使南海公司為日後高額發行股票的圈錢活動創造了“信譽”,也給公眾投資者造成了南海公司是政府“寵兒”的印象,此其壹。南海公司在成立之初,就認購了政府高達1000萬英鎊的債券,從而取得了英國在南美洲海岸的貿易壟斷權,此時,英國政府應當預見到象南海公司這樣漸有影響的股份公司應當真實對外公告其經營信息,否則,壹旦公司形成氣候,股票發行規模擴大,虛假的信息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害將不堪設想。但是,英國政府並沒有盡到這樣的監管職責,而是任由南海公司對外吹噓,吊足了投資者的胃口。而且,當南海公司以300%甚至400%的溢價發行股票時,英國政府並沒有根據南海公司的實際盈利能力及時地予以制止,反而,讓人瞠目的是議會的議員甚至連國王都爭相購買了南海的股票,以致當南海公司的股票出現在短短十個月時間由100多英鎊暴漲到1000英鎊又狂跌到100多英鎊的動蕩局面時,英國政府束手無策,只得通過“泡沫法案”對股份公司進行強行壓制。
南海泡沫事件發生後,英國政府通過了“泡沫法案”,雖在壹定程度上遏制了泡沫的再次出現,但卻對股份公司實行封殺,嚴重抑制了股份公司的發展,此其二。泡沫法案規定任何未經合法授權而組建的公司,及擅自發行股票均屬非法,股份公司壹般不具有法人資格;嚴懲非法的證券交易,從而保護股東及社會利益。但實際通過的法案卻故意使法人形式難以采用,從而走上了另壹極端。該法案壹直持續到1825年,在壹百年的時間裏,公眾對股份公司聞之色變,對股票交易避而遠之,“泡沫法案”對英國股份公司發展的消極影響由此可見壹斑。
原因之三:公眾對股票投資的極端不理性。
在對巨大財富的憧憬中,公眾的理性防線徹底崩潰,完全任由股份公司發布的消息牽引,迷失了方向。當公眾不再考察股份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再辨別股份公司的經營範圍,只為股價的壹時上漲而買入股票時,他們的投資行為已經演變為壹種投機性行為,無論股票的價格多高,無論它是否已經偏離了公司的基本價值,只要相信它還會繼續漲下去,公眾就會不顧壹切地買進。在這種欲望的支配下,公眾已經談不上對股市基本行情的認識,已經不能客觀預期投資所帶來的後果。他們的行為只會使股價越來越高,泡沫越來越大,等待他們的也只能是非理性泡沫的破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