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59號)現就納稅人代開增值稅發票(除納稅人銷售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由地方稅務機關開具發票外)辦理流程公告如下:
壹、辦理流程
(壹)在地方稅務局委托國家稅務局代征稅費的辦稅服務廳,納稅人應按以下順序辦理:
1.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指定窗口:
(1)提交開具增值稅發票納稅申報表(見附件);
(二)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2.在同壹個窗口申報繳納增值稅等相關稅費。
3.在同壹個窗口中獲取發票。
(二)在國稅、地稅協作和* * * *設立的辦稅服務廳,納稅人按以下順序辦理:
1.在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
(1)提交開具增值稅發票納稅申報表;
(二)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2.在同壹窗口繳納增值稅。
3 .在地稅指定窗口申報繳納相關稅費。
4.憑相關完稅證明到國稅指定窗口領取發票。
二、各省級稅務機關應在本公告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更詳細、更明確、更具操作性的納稅人申請開具發票流程公告,切實簡化和優化辦稅流程。
三、納稅人代開銷售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租賃不動產增值稅發票所需資料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和規範稅務機關開具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2004〕1024號)第二條第(五)項執行。
本公告自2016 110 15起施行。【1】特此公告。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代開增值稅發票納稅申報表。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納稅人代開發票的辦理流程(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的不動產除外),減輕了資料報送負擔。正視問題,不可回避。隨著營改增試點的全面實施,經濟活動中對增值稅發票的需求越來越大。部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不具備自開票條件的自然人,需要向國稅局申請開具發票,同時向地稅局繳納相關地方稅費。各級稅務機關積極優化服務手段,盡力為納稅人代開發票提供便利。但壹些地方仍存在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納稅人提交資料復雜,國稅地稅多次跑、稅庫兩頭跑的情況,影響納稅人辦稅體驗。“納稅人需要什麽,納稅人就想要什麽。《公告》加強了對開票納稅流程的明確性和指導性,使納稅人對開票流程更加清晰和熟悉,增加了納稅人的確定感。”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告有效解決了納稅人辦稅“痛點”、“堵點”、“難”問題,讓納稅人少跑腿、少花時間、少花錢。根據納稅人申請開具發票的辦稅服務廳類型,公告將開具發票流程定義為兩種情況:壹種是國稅局征收地方稅費的辦稅大廳,流程分為三步:第壹步,在國稅局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納稅申報表及其他必要材料;第二步,在同壹個窗口申報繳納稅費;第三步,在同壹個窗口領取發票。另壹種是國稅、地稅和* * *合作建立的辦稅服務廳。開通流程分為四步:第壹步,在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提交納稅申報表等必要材料;第二步,在同壹個窗口申報繳納稅費;第三步,在地稅指定窗口申報繳納相關稅費;第四步,到國稅指定窗口領取發票。“從納稅人的角度,從納稅人去辦稅服務廳開發票的角度,回答了納稅人納稅時最關心的問題,即‘需要哪些資料,怎麽做,幾個步驟怎麽完成’。”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公告的規範流程簡潔明了,便於納稅人看完就能理解並做到。簡化數據減負《公告》將現行的《繳納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表》和《繳納增值稅普通發票申報表》合並為《繳納增值稅發票申報表》,簡化了表證內容。取消了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所需的付款人書面確認證明等材料,進壹步明確了雙方的權責關系,減輕了數據報送負擔。同時,《公告》要求各省級稅務機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更加細化、更加明確、可操作的納稅人申請開票流程,切實落實簡化優化辦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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