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的會計處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企業財務人員將面臨新舊稅制的銜接、稅收政策的變化、具體業務的處理、稅務會計的轉換等困難。為有效應對“營改增”帶來的問題,房地產企業應充分研究相關政策,做好“營改增”的財務會計準備工作。
1.調整會計科目的設置。
房地產企業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輔導期內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借方設置進項稅、已交稅金、減免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等欄目,貸方設置銷項稅、轉出進項稅、轉出多繳增值稅等欄目。
2、正確的會計處理
壹、取得過渡性財政扶持資金的會計處理。如果房地產企業在“營改增”轉制期間實際稅負增加,將有可能向財稅部門申請財政扶持資金。期末,當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能夠滿足財政扶持政策規定的相關條件,預計將收到財政扶持資金時,按照應收金額確認營業外收入。
二是增值稅控制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扣增值稅的會計處理。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房地產企業為首次購買增值稅控制系統專用設備而支付的費用和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應交增值稅中全額抵扣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免稅”欄,記載企業按規定抵扣的應交增值稅。
3.完善企業內部財務和稅收控制制度。
良好的企業財稅控制體系是控制企業稅收風險的重要手段之壹。尤其是“營改增”後,賬務處理復雜,增值稅專用發票風險凸顯。企業應更加重視以下財稅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第壹,采購環節盡可能在取得進項發票後付款。“營改增”後,房地產企業的增值稅負擔很大程度上由其進項稅決定。企業在采購過程中應及時取得進項發票,否則付完錢後,可能會因市場或貨物發生糾紛,進項發票無法取得,無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