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行業改革”試點方案的有關規定
1.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是指為制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業等商務活動提供技術和知識服務的行業。包括廣播、電影和電視服務。
三、廣播電視服務,包括廣播電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發行服務和播出(含放映,下同)服務。
1.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是指制作專題節目、欄目、綜藝、體育、漫畫、廣播劇、電視劇、電影等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和作品的服務。具體包括策劃、剪輯、拍攝、錄制、音視頻文字及圖片素材制作、場景布置、後期剪輯、翻譯(編譯)、字幕制作、演職人員、影片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復、編目、確認等與廣播影視節目及作品相關的經營活動。
2.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作品)發行服務,是指向電影院、廣播電臺、電視臺、網站等單位和個人發行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作品),轉讓體育賽事等活動的報道權和轉播權的經營活動。
3.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作品)播放服務,是指在電影院、影劇院、錄像廳等場所,利用廣播、電視、衛星通信、互聯網、有線電視等無線或有線設備播放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作品)的經營活動。
四。以下項目免征增值稅:2013 12 31前,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含中央、省、地、縣)依據各自職權批準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制片廠及其他從事電影制作、發行、放映的電影企業。新上映的電影和在農村放映的電影。
5.境內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零稅率的除外:在境外提供的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作品)的發行、播放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我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