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仍要交100萬剩下的8%稅。總包只能抵扣3%,但在分包小規模納稅人時分包價所含的稅是3%,總包把8%的稅錢留下來了,所以再交8%時並沒有增加成本。
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是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營改增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復征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於企業降低稅負。
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目的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壹步減輕企業賦稅,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營業稅和增值稅,是我國兩大主體稅種。營改增在全國的推開,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擴大營改增試點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營改增”範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將廣播影視服務業納入試點範圍。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範圍。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範。這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財稅體制的又壹次深刻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