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營業稅改增值稅
1、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是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營改增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復征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於企業降低稅負。
二、、轉型後應納稅額計算規則
1、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專用發票可按發票註明的稅款抵扣銷項稅額。
2、轉型後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交通運輸業、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納稅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征收範圍的發票,可按發票金額在銷售額中扣除。
3、其他行業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征收範圍的發票,也可按發票額在銷售額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試點壹般納稅人或試點小規模納稅人的發票,不可扣除銷售額。
三、稅率檔次
1、根據試點方案,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對特定行業采取過渡性措施,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政策。
2、新增四大行業營改增的實施:
建築業:壹般納稅人征收11%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征收3%的增值稅。
房地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11%的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生活服務業:6%。免稅項目: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等。
金融業:6%。免稅項目: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國債地方政府債、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等的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