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壹後稅務識別號(稅後)= 18的“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公告中對已取得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和未取得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分別賦碼。
壹是取得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其納稅人識別號使用18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二是未取得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個體工商戶,持居民身份證、回鄉證、通行證、護照等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作為有效的身份證明,其納稅人識別號由“身份證號+2位順序碼”組成。
三是持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居民身份證、回鄉證、通行證、護照等納稅的臨時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由“L+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或“L+身份證號”組成。
公告明確,未取得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個體工商戶和持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仍由“身份證號”和“2位順序碼”組成。“三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制度改革前已設立但未取得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等其他類型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的編碼規則仍按原規定執行。
還有壹點很重要,為減輕註冊納稅人的影響和負擔,確保未取得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正常辦理涉稅事項,公告明確其原有的15納稅人識別號繼續有效使用,編碼規則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識別號代碼標準的通知》(稅務總局[2013]465438+)。
三證合壹是什麽?
三證是指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以前,企業或個體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都要單獨辦理手續。想創業,要拿著壹大堆影印材料,幾個部門要來回跑七八趟。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都不缺,要等十幾天到幾個月。
“三證合壹”的登記制度,就是將原來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並為“壹證三碼”。
新的“三證合壹”營業執照與以前的不同。這張營業執照除了註冊號、公司名稱、成立日期、經營範圍外,還有兩項內容:組織機構代碼證號和稅務登記證號。
壹個流程三證合壹
全國各地略有不同。以上海松江區三證合壹的過程為例。詳情請咨詢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設立登記申請人提交的材料:
1,“三證合壹”企業登記補充信息表;
2.工商設立登記申請材料;
3.質監設立登記申請材料:分公司辦理設立登記時,還應提供總公司代碼證復印件;
4.稅務設立登記申請材料:)已設立的分公司辦理設立登記時,還應提供總公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在取得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前,由質監、國稅、地稅四個部門分別申請登記並提交材料。“三證合壹”後,申請人只需按要求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即可。原本由申請人辦理的手續,由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四個部門審批銜接。審核通過後,申請人領取帶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號信息的營業執照,不再核發原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