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營業執照上能看出是不是壹般納稅人嗎? 營業執照上是工商發的,目前是看不出來是否為壹般納稅人。 只有從稅務登記證上可以看出,有些地方在稅務登記證上蓋有壹般納稅人的章。 有些是要發壹般納稅人資格證。 其實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將企業的納稅識別號在當地稅務網站查詢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壹般納稅人了。 營業執照怎麽看是壹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或是個體戶? 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是稅務局根據銷售額來確定的,個體戶、合夥、公司制企業是根據公司類型來劃分的。 壹般情況下,年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就會自動被升為壹般納稅人,是否是壹般納稅人可以在國稅局網站查詢,也可以向對方索取壹般納稅人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壹)申請保全人與被保全人的身份、送達地址、聯系方式(二)請求事項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三)請求保全數額或者爭議標的;(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或者具體的被保全財產線索;(五)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財產信息或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擔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法律文書生效後,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文號和主要內容,並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第二條 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由立案、審判機構作出裁定,壹般應當移送執行機構實施。
第三條 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通過仲裁機構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書等相關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駁回申請的,應當將裁定書送達當事人,並通知仲裁機構。
第四條 人民法院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在提供擔保後五日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在五日內開始執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