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經營範圍發生變化後,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變更稅務登記。
營業執照增加後稅收用途有變化嗎?
領取營業執照的後續事項:
(1)雕刻和其他事項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制點: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壹個公司註冊完成。
(2)辦理基本銀行賬戶。
公司註冊後,需要開壹個基本的銀行賬戶。基本賬戶是公司資金往來的主要賬戶,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和工資、獎金、現金的支取均可通過該賬戶辦理。每個公司只能開立壹個基本賬戶。
(3)簿記和納稅申報
完成公司註冊後,需要先辦理稅務登記,註冊時需要提供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公司成立壹個月後,要求會計每月記賬,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企業準備好資料報專門管理處後,稅務局會對企業繳納的稅種、稅率、申報納稅的時間、企業的稅收管理員等進行核實。企業今後將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稅種申報納稅。
(4)社會保障的支付
公司註冊後,要求30天內到所轄區域的社保局開立公司社保賬戶,辦理社保登記證和CA證,並與社保和銀行簽訂三方協議。之後繳納社保時會自動從基本銀行賬戶中扣除社保的相關費用。
(五)申領稅控發票
企業要開發票,需要申請稅控員,參加稅控培訓,驗證申請發票。完成申請後,企業可以自行開具發票。
(六)企業年度報告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於每年6月30日+10月30日提交上壹年度年度報告,包括公司基本情況、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股本變動情況、股東信息等。
如何補辦營業執照:
(1)營業執照丟失,第壹步是登報說明。
(2)工商局應辦理以下手續:
1.法定代表人簽署並由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蓋章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3.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會提交決議(決定),由股東(單位股東)蓋章或股東(自然人股東)簽字。
4.股份有限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的決議(會議記錄),應當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名。
5.國有獨資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國資委的決定或者董事會的決議。國資委的決定加蓋國資委公章;董事會決議應由董事簽名。
6.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提交書面決定,由股東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7.如果是企業集團的子公司,其名稱前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的,應當提交加蓋企業集團母公司印章的企業集團登記證書復印件;為股份公司的,還應當提交企業集團管理機構的同意證明。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公司名稱須經批準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的復印件。
9.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10.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稅務登記。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如實向原稅務登記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資料,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登記:
(壹)工商登記變更表;
(二)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相關文件;
(三)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證原件(原件、復印件和登記表等。);
(4)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