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窗口現場辦理,可以口頭申請註銷,只需在登記機關出具的格式申請表上簽字,交回營業執照即可。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能夠當場批準的,當場準予註銷登記。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損毀的,可以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本市主要市場信用公示系統進行公告聲明作廢,無需在報紙上刊登作廢聲明,節省註銷費用。
2.網上報名的整個流程網上報名和註銷的整個流程與原報名流程相同。使用u盾或數字證書在系統中填寫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下載pdf文件,電子簽名後提交,全程網上辦理,不用去窗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公司登記機關對決定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根據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
(壹)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後,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2)受理申請人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05日內作出準予註冊的決定。
(三)采用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內容壹致、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文件和材料原件;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以信函方式提交原申請文件和材料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註冊的決定。
(四)公司登記機關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請文件、材料原件與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不壹致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公司登記機關需要對申請文件、資料進行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