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應納稅額的計算:壹次性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除800元費用,壹次性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20%費用。
擴展數據:
工資標準
1.員工每月工資收入扣除“五險壹金”後,超過3500元的,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1)每月掙工資後,扣除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按省政府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扣除費用扣除3500元/月(境外所得和我國境內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的所得可另加扣除3200元)後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按3%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
(2)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應納稅額=工資收入-3500-“三險壹金”
以3500元為起征點取代過去2000元的新個人所得稅法已經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扣除標準實施細則》顯示,除65,438+03,500元外,還有三類項目需要稅前扣除。
壹是國家規定的三險壹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二是單位給予的五種補助費用,即個人取得的獨生子女補助金、托幼補助金、當地交通費、書報費、洗滌費;
三是退休工人工資、兩院院士津貼等特殊津貼。
其中書報費、洗滌費等幾種補貼,必須在北京市財政規定的費用標準以內,才能免稅。如果單位多繳,超出部分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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