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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自己的姓名購買的車輛可以租賃到自己的公司嗎

可以。

但需要有租賃合同,壹式兩份,公司留底備查,有了合同就可以把保險,油料等費用計入公司費用了,有了合同可以開租賃發票也可以不開,不開就是無償借用,也就是說沒有租金的(租金不能計入成本費用),開就是有租金(租金可以計入費用),但是開票必須去地稅開,是要交稅的。

汽車租賃合同的相關要求:

1、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擴展資料:

企業租用個人私家車稅務處理:

壹、是否簽訂合同

企業租用個人車輛應當簽訂租賃合同。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租期、租金、使用範圍、權利、責任的劃分等很多細節。只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合理的支出才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因而租賃合同是明確私車公用是用於生產經營的必不可少的有效憑證。

二、?是否支付租金

1、如果企業支付了租金,那麽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壹)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因此,該租金是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

2、另壹種情況,公司沒有支付租金,而是以津貼、補助等形式按月向職工發放,那麽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因公務用車改革而以現金、報銷等形式向職工個人支付的收入,均應視為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三、?是否開具發票

企業租用個人車輛應當取得發票,依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的公告,(七)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相應支出可以稅前扣除。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可以區分匯算清繳期結束前的稅務處理和匯算清繳期結束後的稅務處理。

因此,該租賃是屬於可以取得發票的範疇。具體做法是:個人憑借身份證、租賃合同去稅務部門代開租賃業發票,按照“租賃服務”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按“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1‰繳納印花稅; 按照“財產租賃所得”租賃金額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要考慮扣除項)。

四、?財務會計與所得稅差異的處理

有的企業對於租用個人的車輛采用實報實銷的制度,即不區分用途,該車輛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修車費、保險費、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等全部進行實報實銷,並在會計中列作費用支出。

以上財務處理,並不違反會計準則的規定,但是在企業所得稅中,與車輛所有權相關的費用壹律由個人承擔,而與車輛使用過程相關的費用才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範圍。因此車輛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是可以扣除的,其他與所有權相關的均不得在稅前扣除,要在匯算清繳時作納稅調增處理。

人民網-租車有“道”少吃虧

百度百科-汽車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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