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內部知識:2010年後開征房產稅。
征收時間約為2010-2015,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認定。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近日對環球財經表示,由於客觀環境原因,2008年不會開征房產稅。
至此,近期所有關於2008年試點開征房產稅的熱議將再次降溫。
2007年6月5438+2月10,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劉鶴在《財經》雜誌年會上預測,2008年將試點開征房產稅。隨即,新壹輪關於房產稅的爭論驟然掀起。
據上述國稅總局高官透露,征收時間大致在2010至2015之間。國家稅務總局內部已經認識到了這壹點。
相比之下,財政部副部長朱誌剛2007年2月中旬在財政部網站上撰文稱,雖然房產稅開征是遲早的事,但在目前條件下開征難度很大。
2007年6月5438+2月65438+2月09日,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部長謝指出,2008年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深化財稅改革,並勾勒出稅制改革的基本版圖,但會議同樣沒有提及房產稅。這與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頻繁提及房產稅的態度形成鮮明對比。
擡起的腳
2003年開始的新壹輪稅制改革,其中壹項重要內容就是整合現有房地產稅費,開征房產稅,完善以房產稅為主體的地方稅體系。
在2003年6月5438+10月召開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房產稅首次出現在《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議》中。隨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官員不斷發布房產稅進展,這壹稅種進入公眾視野。
房產稅又稱“財產稅”或“房地產稅”。其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等費用合並,借鑒國外不動產保有稅的做法,在不動產保有階段轉為逐年征收的房產稅,稅額隨不動產升值而增加。從國際經驗來看,房產稅是地方政府穩定的稅源。
土地出讓金作為房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否會在房屋擁有階段的40年、70年內統壹納入房產稅並逐年征收,目前還沒有官方權威的說法。這個“細節”顯然是房產稅方案的關鍵。如果按年統壹征收,房產稅的開征將大大降低購房者首次支付的價格,起到穩定房價的作用;另壹方面,只是在買房成本不變的基礎上。在住房保有階段,每年增加壹筆稅式支出來穩定房價,是壹種奢望。
2007年6月5日至10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2007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將“房產稅方案研究”列入今年工作範圍。2007年“兩會”期間,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預算報告草案也提到“研究開征房產稅實施方案”。
2006年6月5438+10月,房產稅開始模擬(閑置)試點納稅評估,第壹批試點省市圈定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重慶;2007年6月5日至10月,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批準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為第二批試點省市。至此,已有10個省市“空轉”房產稅。
所謂“空轉”,指的是虛擬的資本流通。雖然沒有實際收稅,但是所有的步驟和真正的收稅過程是壹樣的。財政部門、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參與房產數量統計,做好評估和稅務統計。
也正是第二批試點的啟動,讓業界普遍認為2008年房產稅的出臺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