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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私人賬號替別人發帖違法嗎?

用私人賬號替別人發帖是違法的。詳情如下:

1.非經營性存款人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罰款。出借人利用銀行賬戶實施違法行為時,作為銀行賬戶的出借人和關聯方,也應當依法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2.根據銀行的規定,所有的信用卡和借記卡都只限本人使用。如果我把我的卡借給別人,我將對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負責。如果此人有犯罪行為,如販毒、洗錢、走私、詐騙等。,或者和別人有經濟糾紛,公安人員肯定會通過身份證和銀行卡來追捕他。

3.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除外。

法律依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

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違反本辦法規定,將單位資金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二)違反本辦法提取現金的。

(三)通過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逃避銀行債務。

(四)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五)從基本賬戶以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入銷售收入或將現金存入單位信用卡賬戶。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存款人地址等開戶信息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的。

非經營性存款人有上述壹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罰款;商業存款人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至五項的,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存款人有前款所列第六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罰款。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個人申請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核合格後為其開立註冊賬戶;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戶許可證申請單位卡;銀行卡及其賬戶僅供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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