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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調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

優化調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就是用人單位(含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及其職工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職業年金以及其他補充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含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等)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大病保險)。繳費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繼續按照現行計算方式確定。

用人單位向稅務部門申報、調整職工繳費工資,2023年已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申報職工繳費工資並核定當年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無需再進行2023年繳費工資申報。未完成2023年職工繳費工資申報的用人單位,向稅務部門申報本年度繳費工資。

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職工和企業(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包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雇主)收繳的費用。

2022年09月,四部門發布關於進壹步,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主要是為切實發揮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效果,促進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通知提出,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後,可允許企業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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