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面試相關政策
1、江蘇的公務員面試采用什麽形式?
面試的形式有很多,如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等,而公務員招考較多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也會有少數部門會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江蘇省公務員招考壹般采用結構化面試。
2、什麽是結構化面試?
結構化面試,又稱結構化面談。該方法具有嚴謹的結構性,它對面試的目標、測評要素、試題構成、評分標準、時間控制、考官組成、實施程序和分數統計等各環節都有嚴格的規定,考官在面試過程中不得隨意變動,因而該方法比較好地體現了面試的公平性。
3、面試人選如何確定?
公***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
各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招考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有關網站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4、總成績如何計算?
面試結束後,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公***科目筆試成績占35%、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按公***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其余職位按公***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5、面試前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①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②社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前提供)等相關證件。
③需減免考試費用的特困考生、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
④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⑤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
⑥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並提供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