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飲企業恢復大廳就餐;
2.影劇院、圖書館、博物館、室內體育館、室內遊泳池、健身房、酒吧、棋牌室、歌舞廳、美容美發、洗浴中心、足療店、按摩店、遊戲廳、網吧、劇本殺、桌遊吧、密室等封閉場所,在嚴格落實通風、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復營業;
3、各類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展覽、展銷、會議、線下培訓、宴請等大型公共活動有序舉行;
4.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繼續開展網上教學,幼兒園寒假前停課。12從12開始,高三年級有序恢復線下教學,實施閉環管理措施;
5、養老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院、監獄、看守所、戒毒所等特殊場所,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軍隊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防治工作。
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