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所得稅年底虧損怎麽處理?
壹、紅字沖回,假定貴公司預交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二、納稅人應在次年5月底之前向主管稅務局提出退稅申請,並提供資料:《退稅申請審批表》;完稅憑證等已繳稅款證明原件、復印件;納稅人報關的會計決算報表、所得稅預繳申報表和年終申報表原件、復印件;納稅人書面申請或其他說明材料。
預交企業所得稅虧損後年末如何登賬?
1、收到退回多交的所得稅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
2、調整以前年度損益
借: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結轉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在施工地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申報時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6號)文件第三條、第四條規定:
三、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並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四、建築企業總機構應匯總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按照以下方法進行預繳:
(壹)總機構只設跨地區項目部的,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按照其余額就地繳納;
(二)總機構只設二級分支機構的,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三)總機構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區項目部,又有跨地區二級分支機構的,先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再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因此,在施工地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可以在申報時從應納稅額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