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原礦轉運、加工、選礦是否需要繳納資源稅?

原礦轉運、加工、選礦是否需要繳納資源稅?

資源稅對象

征稅對象是征稅的對象,是稅法規定的征稅對象,是國家征稅的依據。任何資源稅的征稅對象是什麽?我們來看看資源稅的征收對象。

(1)原油是指專門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油。

(2)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海上石油、天然氣也應屬於資源稅征收範圍。但是,考慮到海上油氣資源勘探開發的難度、投資和風險,過去壹直按照國際慣例對其征收特許權使用費。為保持涉外經濟政策的穩定,對海洋石油天然氣開采仍征收特許權使用費,暫不征收資源稅。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和其他煤炭產品。

(四)其他非金屬原礦,是指除上述產品和井鹽以外的非金屬原礦。

(五)黑色金屬礦石,是指納稅人開采後自用並出售自用,直接用於爐內冶煉,或者作為主要產品,先選入精礦,再進行制造和開采,最後在爐內冶煉的原生金屬礦石。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是指納稅人開采後自用並出售自用,直接在爐內冶煉或作為主要產品,先選作精礦,人工制造,最後在爐內冶煉的金屬礦原礦。

(七)鹽,包括固體鹽和液體鹽。固體鹽是指海鹽、湖鹽、井鹽。液體鹽(俗稱鹵水)是指含有壹定濃度氯化鈉的溶液,是生產堿等產品的原料。

關於資源稅繳納環節和納稅地點

資源稅在應稅產品銷售或者自用環節計算繳納。用自采原礦加工精礦產品的,原礦轉供使用時不繳納資源稅,精礦銷售或自用時繳納資源稅。

納稅人用自己的原礦加工金錠,在銷售或者自用金錠時,應當繳納資源稅。納稅人銷售自采礦石或者金精礦以及自采礦石加工的生金,在銷售原礦或者金精礦以及生金時繳納資源稅,轉讓使用時不繳納資源稅。

應稅產品的投資、分銷、償債、贈與、易貨等行為視同銷售,按照本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資源稅。

納稅人應向礦產品開采地或鹽的生產地繳納資源稅。納稅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其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決定。

應稅物種/資源稅

資源稅法資源稅對象分類中規定的具體稅種或稅目,是按照產品類別或品種對資源稅征收範圍的細化。現行資源稅共有七個稅目,分別是: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黑色礦、有色礦和鹽。現行資源稅稅目明細主要是根據資源稅調整資源級差收益(確定相應稅額)的需要而設置的。原油和天然氣的稅目按礦山企業分列。煤炭稅目具體分為統壹配礦和非統壹配礦明細或子目。

煤炭統壹配礦子目按礦山企業進壹步細分,非統壹配礦子目按省區進壹步細分。其他礦產品主要按品種劃分小類,大類礦產品,如鐵礦石、銅礦、鉛鋅礦等。,根據資源級別進行細分。各省授權征收的項目大致劃分,鹽的稅目也大致劃分,主要是根據鹽的形態及其大產區劃分。

稅率/資源稅

計算征稅對象各單位適用資源稅的比例。現行資源稅稅率采用固定稅率,簡稱稅額或單位稅額。

資源稅對稅額的規定主要包括如何確定稅額和由誰確定稅額。

資源稅稅額基本根據應稅產品的資源水平和企業承受能力確定。

資源稅資源分類主要是根據資源賦存和開采條件、選礦條件、資源本身的優劣、稀缺性、地理位置等多種經濟技術因素,組織行業專家確定的。

資源水平全面客觀地反映了各礦山資源的級差收益水平,因此資源稅根據資源水平確定級差稅。級別高的話,稅額比較高;等級低的,稅額相對較低。此外,部分稅目資源稅稅額的確定是隨著流通環節稅負從65438調整為0994而統籌考慮的,如鐵礦石、鎳礦、鋁礬土、食鹽等。因為壹些原礦和鹽深加工產品的標準化增值稅減少的稅負太多,為了穩定財政收入,這部分稅負需要通過征收資源稅前移和收回。通過對原礦征收資源稅,可以提高礦產品價格,收回其深加工產品減少的稅負。但資源稅的確定是有限度的,即壹種礦產品加資源稅的國內市場價格不高於進口同類產品的價格。資源稅根據應稅產品的品種或類別,設置七個稅目和若幹個子目,並規定相應的固定稅率(簡稱稅額)。

考慮到資源稅稅目多(還涉及礦產品分類)、稅級多,稅額需要隨著資源條件的變化及時調整,核定資源稅稅額的權限不宜高度集中。因此,資源稅現行稅額采取分級核定的辦法。

首先,資源稅稅目和征稅範圍的確定和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其次,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目(即子目)和稅額,由財政部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並可根據納稅人資源條件和差別收入變化情況定期調整。

三是部分子目和部分納稅人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確定(含調整),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部分子目”是指財政部規定的資源稅稅目稅目目錄中未列名的其他非金屬礦和其他有色礦,這些子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人民政府決定開征或者緩征資源稅;

“部分納稅人”是指財政部規定的幾個主要品種礦產資源品位表中未列名的納稅人所適用的稅額,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表中確定的相鄰礦山稅額標準,在30%的浮動幅度內核定。為保證不同稅目能夠執行各自對應的規定稅額,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應稅產品,未按不同稅目分別核算應稅產品稅額或者不能準確提供的,應當從高確定適用稅額。現行資源稅稅目和稅目範圍如下:

(1)原油8.00 ~ 30.00元/噸

(2)天然氣2.00 ~ 15.00元/噸

(3) 0.30 ~ 5.00元/噸煤

(4)其他非金屬礦0.50 ~ 20.00元/噸。

(5)黑色金屬礦2.00 ~ 30.00元/噸。

(6)有色金屬礦石原礦0.40 ~ 30.00元/噸。

(7)鹽:固體鹽10.00 ~ 60.00元/噸。

液體鹽2.00 ~ 10.00元/噸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稅額×單位稅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第五條。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自用的應稅產品,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資源稅。但用於連續生產應稅產品的,不繳納資源稅。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免征資源稅:

(壹)油田開采原油和輸送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的原油和天然氣;

(2)煤礦企業為安全生產抽取的煤成(層狀)瓦斯。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減征資源稅:

(壹)從低豐度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和天然氣,減征20%資源稅;

(二)含硫量高的天然氣、三次采油和深水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天然氣減征30%資源稅;

(三)重油、高凝油資源稅減征40%;

(4)從枯竭礦山開采的礦產品,減征30%資源稅。

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有利於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保護環境的情況下,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資源稅,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 上一篇:寧德市地方稅務局的組織機構
  • 下一篇:會計代理記賬報稅的好處及優勢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