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貫中《三國演義》第六十五條:“昔高祖約法三章,眾民感其德。希望軍師赦罰,存法慰民。”
吳的《二十年來所見之怪境》第五十壹回:“此繼妻生得十分聰明能幹。她結婚第三天,就和監工訂了壹個約法三章,規定再也不娶小妾。”
鄒韜奮《經歷與尷尬》:“我們和工頭鄭重約法三章,什麽時候交稿,什麽時候見學,什麽時候補。”
附:後來劉邦認為三章過於簡略,不適應統治需要,於是蕭何在秦律關於賊、賊、囚、捕、雜、縣的六章之外,又增加了戶、榮、穩三章,形成了九章律,至此漢朝的法規基本成型。【編輯此段】成語典故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大軍進入關中,到達離秦都鹹陽只有幾十裏的巴商。子嬰只當了46天秦王就投降了劉邦。劉邦進鹹陽後,他想住在豪華的宮殿裏,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亮警告他不要這樣做,以免失去民心。劉邦接受了他們的建議,下令關閉皇宮,留下幾個士兵保護皇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倉庫,然後返回軍中。為了贏得民心,劉邦官召集各郡的長老和英雄,向他們鄭重宣布:“秦的嚴刑峻法害了許多人,應該徹底廢除。現在我同意妳的觀點,不管妳是誰,妳都必須遵守三大法則。這三條規則就是:殺人者要處死,受傷者要賠罪,小偷要定罪!”長老和英雄都表示支持盟約的三個章節。接著,劉邦派大批人馬到各縣各鄉宣傳約法三章。百姓聽了,熱情地拿著牛羊、酒、糧食,支持劉邦的軍隊。由於對約法三章的堅定執行,劉邦贏得了人民的信任、擁護和支持,最終得天下,建立了西漢。——來源《史記·高祖列傳》
漢元年(公元前206年)十月,沛公的軍隊在各路諸侯中最先到達巴商。秦王子嬰駕著白車白馬,用絲繩勒住脖子,封上皇帝的玉璽和,在芝(紙)道旁投降。壹些將軍說秦王應該被殺死。沛公說:“楚懷王派我去攻關,我以為我可以寬宏大量,寬容大度。”:此外,在人們投降後殺人是不吉利的。”於是他把秦王交給主管官員,然後向西進入城陽。沛公想留在秦公休息,但樊噲和張亮勸阻了他。這才下令把秦公的財物封了,然後回去駐紮在霸上。沛公召集各郡的長老和有才能有聲望的人,對他們說:“長老們受了秦朝殘酷法律的折磨已經很久了。批判國家大事得失的人會被滅絕,聚在壹起議論的人會被判死刑。我和諸侯約定,誰先進入關中,誰就在這裏稱王,所以我應該是關中王。現在我已經和長輩們達成壹致,法律只有三條:殺人者判死刑,傷人者和搶劫者依法懲處。秦朝的其他法律都被廢除了。所有官員和人民照常安居樂業。總之,我是來給長輩除害蟲的,不會害妳的。請不要害怕!況且我退兵爭霸,是想等各路諸侯的到來,制定壹個法規。”然後他派人和秦朝的官員壹起走訪各縣、城鎮和村莊。向人民解釋情況。秦國的人民非常高興,急忙送去牛羊、酒和食物來安慰士兵。裴公推讓不服,說:“倉庫裏糧食很多,不缺。我不想讓每個人都花錢。”人們更加高興,唯恐沛公不是關中的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