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玉溪師範學院招生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玉溪師範學院2021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應當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名稱、辦學層次和辦學類型
第五條學校名稱:玉溪師範學院。
第六條學校國家標準代碼為11390。
第七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學習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學制四年。
第九條辦學層次:學校具有招收本科、專科學歷的資格。
第十條學業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準予畢業,授予玉溪師範學院本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條件,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壹條學校地點和地址:雲南省玉溪市紅塔區鳳凰路134號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十二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重大問題。
第十三條學校常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紀檢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15所學校2021為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陜西、雲南***24個省(自治區
第十六條調劑比例: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劑比例。
第十七條準入規則
1.學校認可學生所在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關於加分或減分的政策規定。
2.學校各招生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3.對實行順序誌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壹誌願網上考生。第壹誌願人數不足的,招收非第壹誌願網上考生。對實行平行誌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如果錄取金額不滿足,我們將征集誌願,直至計劃完成。
4.對於入檔考生,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即根據考生的分數,從高到低滿足考生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考生的第壹專業誌願。如果按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仍按第三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專業誌願者之間沒有年級差異。當考生的專業誌願全部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錄取不足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退檔。同批次考生成績與專業誌願相同的,按單科成績順序擇優錄取。單科成績排序如下: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類別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和外語。實行高考綜合改革或文理不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較高者。
5.學校除英語、泰語、緬甸語專業外,僅限英語語言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外語。入學後,所有公共外語科目均為英語。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合格者方可填報相關專業誌願。報考英語、泰語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必須不低於總成績的60%。
6.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參加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考試。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成績必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相關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對符合條件的藝術類考生,按以下規則處理:
(1)美術、設計、音樂學、舞蹈專業考生按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對於雲南省報考的考生,學校認可雲南省音樂學、舞蹈、播音與主持、體育舞蹈等專業成績。同時必須參加雲南師範大學組織的民航體檢,體檢合格;對於山西省考生,學校認可山西省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省級聯考專業成績;對於山東省考生,學校認可山東省航空服務藝術山東師範大學聯考專業成績。考生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合格線後,按統考(聯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7.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須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參加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考試。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成績必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專業錄取規則。對符合條件的體育考生,按以下規則進行:
(1)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選擇。考生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體育康復專業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分數=文化成績-體育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線)。如考生成績相同,優先考慮專業成績較高者。
8.對實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文件為準,相關錄取要求參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文件執行。
9.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專業招生按照“在招生計劃1: 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藝術體育類專業按照統考專業成績錄取,按照“明確專業誌願”的規則錄取。
10.漢語言文學、英語、數學、應用數學三個本科專業屬於雲南省本科第壹批招生,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21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章體檢要求、錄取和資格審查
第十八條體檢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請考生在填報誌願時認真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限制學科、專業的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準入和資格審查
1.凡被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件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所在學院請假,請假時間壹般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2.錄取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包括藝體生體檢和專業復試)。復審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費用和獎學金制度
第二十條費用
學校嚴格執行雲南省發改委批準公布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壹條獎學金、學生措施
1.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雲南省政府獎學金、雲南省政府勵誌獎學金;玉溪師範學院品學兼優獎學金、新生榮譽獎學金、個人職業能力獎學金、專業競賽獎學金、考研獎學金、西部誌願者獎學金、大學生入伍獎學金。
2.助學:有國家助學金、貧困學生助學金、玉溪師範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助學金、貧困學生能力培養助學金、孤殘兒童助學金、獨特少數民族教育助學金、臨時困難助學金、勤工儉學助學金。為貧困家庭學生開通“綠色通道”,協助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七章學校地址和聯系方式
第二十二條學校地址和聯系方式
1.學校地址:雲南省玉溪市紅塔區鳳凰路134號
2.郵政編碼:653100
3.招生電話:0877-2057041(傳真)
4.招生咨詢郵箱:zsb@yxnu.edu.cn
5.紀檢監察電話:0877-2058862
6.學校網址:/
7.網址:/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關於招生的規定與章程有抵觸的,以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玉溪師範學院招生委員會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