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用經營場所後,辦理房屋租賃手續。
2.攜帶身份證原件、照片、房屋租賃手續到當地工商分局查詢是否有店名。
3.如果能找到可以使用的名稱,可以填寫《個體經營戶設立申請表》,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4.營業執照核準領取後,委托有資質的刻字公司辦理刻字業務(必須在公安局備案)。
5.刻制公章和財務章後,就可以向質監局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了。
6.最後向稅務局申請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登記所需資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外國人需提供暫住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及復印件;
3.本人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國有、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和貧困戶攜帶相關證明及復印件的,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5.辦理涉及證照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先持身份證到當地工商所進行姓名預核,攜帶預核姓名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相關證照,領取證照後,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工商所辦理證照。
綜上所述,因為行政區域不同,各地政策會有所不同。建議去當地工商分局了解具體流程。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