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辦公室有6名雇員,包括4名工人和2個職位。
負責文電、會議、機要等機關的日常運作;承辦信息、安全、保密、宣傳、信訪、人大代表建議和CPPCC提案答復、政府文件檔案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負責制定機關工作的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政務公開工作,督促檢查重要工作事項;參與制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政策及重大政策事項;參與和研究城市建設的立法規劃和計劃;管理和指導城鄉建設檔案和機關後勤服務;指導和管理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保密、治安、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
(2)人事教育部門2人,1人。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事勞動管理;組織建設系統幹部職工的學習、培訓和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建築隊伍各類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建設系統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計劃財務部2人,1人。
負責制定城市維護投資計劃和城市基本項目計劃;負責建設系統年度財務計劃的編制和執行;組織建設系統重點項目的融資、籌資和融資;監督檢查局機關各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使用情況和審計工作;負責行業統計綜合報表的管理;負責全球經濟合同的簽訂、資金分配和結算;負責國有資產的統籌管理和財務經濟指標的考核;監督管理局所屬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財務預決算;負責基礎設施建設的招商引資;參與各類計劃的制定、審核、批準和考核。
(4)政策法規部2人,1人。
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負責建設系統規範性文件的審查、修改、撤銷、廢止和備案;負責全市建設系統普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申訴、訴訟和賠償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建設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評估,頒發和註銷證件;負責全球經濟合同的審核和歸檔。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5)房地產管理部2人,1人。
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行政執法、監督管理、房屋安全使用。擬定全市房地產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導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導全市城鎮土地有償出讓、開發和利用;監督管理全市城市綜合開發管理、住房商品化、城市房屋拆遷、不動產登記發證、房地產評估、物業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和房屋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監督管理全市房屋權屬信息系統建設。
(6)城建公用事業部2人,1人。
負責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和安全運行;擬定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和規章制度;負責中心城市供水、節水、排水、汙水處理、城市照明、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及地面附屬設施和地下管網配套建設的管理;指導全市供熱和供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運營、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市政公用企業和技術人員的初審和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生物多樣性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參與城市防洪;負責起草全市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項目審批、施工和竣工驗收;監督管理中心城市道路挖掘的審批工作。
(七)城市綜合管理部門編制2名,職數1。
負責制定、考核和落實全市年度工作目標和責任;負責城市綜合管理、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和城建監察的監督管理;制定治理計劃、措施並實施;監督管理城管單位履行職責和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監督管理中心城市規劃區內廣告牌規劃設置的審批。
負責全市生活和醫療廢物處理配套設施的建設、運行、安全和應急管理,參與全市生活和醫療廢物處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和竣工驗收。
(八)建築市場監管部門有2名從業人員,有1名從業人員。
負責全市建築市場秩序的監管。貫徹執行全省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和規章;組織制定全市工程建設市政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督執行市政建設定額標準和工程造價及計價;組織發布全市工程造價信息;制定並監督實施規範全市建築市場各方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房屋建築內外裝修、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擔保管理、勞動保險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企業、建築制品企業和建設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認定在本市從事各類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負責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的資質認證,以及工程監理的管理;負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咨詢等專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認證;指導和管理本市從外地引進的施工隊伍和勞務輸出;負責建築工業產品的市場準入和準用管理;負責全市建築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建築企業壹線操作人員專業技能的培訓、鑒定和認證。
(9)工程質量安全科(工程建設地震辦公室)2人,1人。
負責全球安全生產;監督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組織或參與全市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全市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標準設計的編制、審定和推廣;組織編制全市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施工現場綜合評價、工程質量和勞動安全檢查;指導和監督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現場管理、工程質量和勞動安全;負責建築工業產品進入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承辦建築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管理工作;負責受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標準化工地證書和建築施工許可證;負責中心城市施工許可的審批;執行全省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
(10)園林綠化管理處2人,1人。
負責中心城市園林綠化的行政執法和監督管理。指導縣(市、區)園林綠化工作;監督管理中心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綠線和綠章管理制度,制定全市園林綠化的政策和制度;負責全市綠化企業的資質審批和審核;負責審批園林綠化種植設計方案;負責監督全市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辦理外來綠化企業進入和承接綠化工程的許可證;監督和指導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利用和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公園的建設和管理;參與指導園林綠化工程的招投標;參與指導全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審查和審批;監督管理中心城市園林綠化綠地和綠化帶的開放審批。
(十壹)村鎮建設管理部門有職工2人,有職工1人。
負責全市鄉(鎮)、村莊規劃、村莊建設和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和鄉(鎮)及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村鎮建設的技術服務、標準設計和通用設計推廣工作;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組織和指導全市村莊和集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和城市重點鎮建設;指導城市受災地區的村鎮重建和大型建設項目的搬遷建設;指導全市鄉鎮產權管理和產權登記工作;指導本市城鎮規劃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村容村貌管理;對進城農民的住房政策提出建議;承擔全市歷史文化和旅遊特色名鎮名村的保護、監督和管理工作。
(12)建築節能與科技部門有2名員工,有1名員工。
負責全市建築節能和城市減排的推廣和使用;貫徹執行建築節能和工程勘察設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建築行業以節能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究、開發、試驗、鑒定、推廣和應用;負責新型墻體材料的創新和使用管理;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勘察設計專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認證;負責勘察設計咨詢單位的資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