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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經商有殘疾軍人證有什麽好處?(高分)

關於殘疾人、孤寡老人、烈士收入減征個人所得稅問題

稅[2006]947號

各區縣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

為加強社會和諧建設,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失能、孤老、烈士收入減征個人所得稅的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壹、對持有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有效證件或證明的烈屬、孤寡老人、殘疾人取得的下列收入,分別享受減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壹)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獨立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減按應納稅額的100%計算。

(3)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需要雇用員工從事生產經營,且殘疾員工比例超過30%的,按應納稅額減征個人所得稅。

二、本通知第壹條規定所指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是指通過法定審批程序取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殘疾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民警察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國家機關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民兵民工證》等。

三、殘疾人、老年人和烈士的具體範圍包括:

(壹)殘疾人,是指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綜合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員。

(2)孤寡老人: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義務的老年人。

(三)烈士家屬:指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四、減免個人所得稅的審批辦法按以下規定執行。

(壹)扣繳義務人應就上述人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稅。

(二)對上述人員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應自行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稅。

(三)勞務報酬所得;報酬收入;上述取得特許權使用費的人員應向扣繳義務人說明情況,任何壹方均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稅。

(4)主管稅務機關收到納稅人的減稅申請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減稅審批決定書送達納稅人。

(5)對上述人員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經稅務機關正式批準減稅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發生變更或殘疾從業人員比例發生變化的,需在15個工作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六)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報酬收入;對於上述取得特許權使用費的人員,稅務機關正式批準的減免稅跨年度長期有效。

(七)申請減免個人所得稅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書面材料。

1.民政局、殘聯等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件或證明。

2.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減免稅申請表。

3.扣繳單位應當將本單位享受工資性收入個人所得稅減免的職工提供的有效證明和減稅憑證復印件留存備查。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壹)減稅的實施日期自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之日起。

(2)主管稅務機關指北京市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和市地稅局直屬分局。

(三)享受本通知規定減稅的納稅人,其扣繳義務人也應如實詳細申報收入。

(四)納稅人應按上述有關規定申請減稅,各有關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認真審核認定,填寫《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減免稅審批表》,對弄虛作假騙取減稅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殘聯關於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界定殘疾人個人所得稅免征範圍的批復的通知》(京財行〔2000〕782號)同時廢止。

2006年6月28日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減免稅申請

申請人

全名

計算機代碼

地址

聯系人

電子郵件地址

聯系號碼

稅收項目

減免稅事項

開始和結束時間

申請免稅的金額或比例

申請減免稅的原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公章)

年月日

填寫表格並解釋

1.“申請人姓名”營業執照全稱由工商企業填寫,外國公章全稱由其他納稅人填寫,個人全稱填寫。

2、“計算機代碼”個人填寫有效證件號碼。

3.“申請人地址”納稅人填寫實際經營的詳細地址,個人填寫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4.“稅種、減免稅項目、減免稅申請起止時間、金額或比例”應填寫稅種、項目、減免稅時間、減免稅申請金額或比例。

5.“申請減免稅理由”的內容包括:申請事項、申請時間、政策依據、申請理由、企業經營情況或個人情況簡述等。如有多項豁免,應分別說明。如果不能填寫,可以另附壹張紙。

6.納稅人應如實填寫申請表的全部內容,並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名。

7.申請人需參考減免稅提交材料附件,按要求準備提交材料,填寫申請材料清單,連同申請表壹並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8.申請書及提交材料的附件應統壹使用A4紙。

9.本表應用黑色、藍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通知事件

1.申請減免稅時,應統壹使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減免稅申請表,並根據申請的減免稅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具體信息請見附件《減免稅信息附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減免稅申請書》及減免稅附件資料可從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下載或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

2.如在申請過程中遇到問題,可直接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或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www.tax861.gov.cn)進行查詢。

3.妳有依法申請減免稅的權利。您提供的有關企業的信息及申請減免稅所附材料應真實可靠,弄虛作假應承擔法律責任。

可以登錄www.tax861.gov.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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