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申報五險壹金方法和流程如下:
社保費繳費單位登記方法和流程
壹、繳費單位登記範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二、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經辦人身份證,參保人身份證和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4、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三、辦事流程
辦事步驟
第壹步、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辦事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二步、辦理繳費登記,辦事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辦事地點: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備註:地稅服務廳含地稅社保廳及各辦稅服務廳。
四、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壹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24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壹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托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廣州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壹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住房公積金辦理方法和流程:
手續齊全情況下,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場辦理,需要提交的資料:
1.國家機關出具單位設立批準文件;
事業單位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其他城鎮企業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城鎮私營企業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中華人民***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註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以上材料均需復印件(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2.《單位登記表》;
3.《開戶申請表》;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授權委托書》;
7.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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