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店買的也是要繳稅。
壹、無論在哪國的免稅店,或者普通商店購買的商品,帶回到中國境內都要繳納進口的關稅、有的還要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這與在哪買的沒有關系。
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過關超過5000元私人物品是需要繳稅
三、《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所銷售的貨物的起運地或所在地在境內”,“境內”是指在中華人民***和國關境以內。
隔離區是海關和邊防檢查劃定的專供出國人員出境的特殊區域,在此區域內設立免稅店銷售免稅品和市內免稅店銷售但在海關隔離區內提取免稅品,由海關實施特殊的進出口監管,在稅收管理上屬於國境以內關境以外。
因此,對於海關隔離區內免稅店銷售免稅品以及市內免稅店銷售但在海關隔離區內提取免稅品的行為,不征收增值稅。對於免稅店銷售其他不屬於免稅品的貨物,應照章征收增值稅。
前款所稱免稅品具體是指免征關稅、進口環節稅的進口商品和實行退(免)稅(增值稅、消費稅)進入免稅店銷售的國產商品。
1.納稅人兼營應征收增值稅貨物或勞務和免稅品的,應分別核算應征收增值稅貨物或勞務和免稅品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銷售額的,其免稅品與應征收增值稅貨物或勞務壹並征收增值稅。
2.納稅人銷售免稅品壹律開具出口發票,不得使用防偽稅控專用器具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
3.納稅人經營範圍僅限於免稅品銷售業務的,壹律不得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專用器具。已發售的防偽稅控專用器具及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壹律收繳。收繳的發票按現行有關發票作廢規定處理。
4.納稅人在關境以內銷售免稅品,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口免稅品銷售業務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62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擴展資料:
免稅運進專供其免稅店向規定的對象銷售、供應的進口商品。免稅店經營的免稅品品種,應由經營單位統壹報經海關總署批準。免稅店銷售的免稅進口煙草制品和酒精飲料內、外包裝的顯著位置上均加印“中國關稅未付”(ChinaDutyNotPaid)中、英文字樣。
每個國家的免稅店購物方式都不太壹樣,比如在韓國免稅店購物,就要提供護照和回程機票,買完東西如果是韓國品牌可以帶走,如果是外國品牌則不能帶走,要在回程時在機場提貨,有金額限制。在日本就可以出示護照和機票直接購買免稅品。
香港免稅店實際是假的,因為香港本身就是自由港,沒有關稅,所以不需要任何手續。在歐洲任何店都可以購買商品,然後憑發票到機場退稅。美國只有國際機場有免稅店,買完後在登機口領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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